关于公开招聘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人才临沭 日期:2023-08-21 浏览

关于公开招聘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受临沭县纪委监委委托,临沭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2、思想道德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积极向上,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能够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保密守则,接受保密监督;

     4、身体健康,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临沭县常住户口或其配偶具有临沭县范围内常住户口;

     7、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8、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或相近履职工作经历的,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文秘、计算机相关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需经过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各类考试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或者记入诚信档案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的人员;

     3、与临沭县纪委监委干部有直系或旁系三代亲属关系的;

     4、直系亲属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招聘为纪检监察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计划

     纪检监察辅助人员3人

三、方法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持相关材料或委托他人到临沭县创业大厦809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户口、年龄、学历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其他事项。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谈和笔试。

     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面谈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如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的,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按最高学历由高到低确定人选;若学历相同则按最高学历毕业年限由高到低确定人选;若最高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年限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人选。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完成后,因其他原因放弃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办法。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的与派遣单位签订1年劳动合同及服务协议(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

     (二)工资待遇。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扣除保险后每月实发工资2000-2200元。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临沭县创业大厦809室(临沭县正大街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00米)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咨询电话:0539-5978966

五、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发布的最新信息(“人才临沭”公众号),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临沭人才发展集团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临沭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