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城市管理队伍建设,满足业务开展需要,保障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经研究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拟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城市管理协管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计划
城市管理协管员15名。
02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应聘城市管理协管队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市范围内退伍军人、中共党员、有驾驶证、从事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供证明材料),优先聘用。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男性公民,非兰山街道户籍。
3、退伍军人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非退伍军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5、本岗位全部为户外一线执勤人员,本次补招限男性,能够适应长时间外勤、值夜班,参加应急、抢险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的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被辞退、解聘的。
6、是现役军人、在读学生的。
7、面颈部有纹身,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有直径超过3cm纹身的。
8、有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的。
9、已经在兰山街道及社区聘用的协管员、文秘、网格员等工作人员。
10、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要求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
03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一)个人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5日(8:30-12:00、13:30-17:00)
2、报名地点:临沂市兰山区财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303室(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344号)
3、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①《兰山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1),贴照片处贴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也可彩色打印: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户口簿(个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⑥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后四位);
⑦打印并签名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2)。
4、加分项证明材料
退伍证、立功证书、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独立或主要牵头草拟文字材料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驾驶证、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预备党员及党员组织关系所在支部证明加盖上级党委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咨询电话:0539-8079315。
6、资格初审:
报名现场对携带的原件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附加分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并出具电子健康通行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笔试统一采用综合卷,主要考察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综合知识和文稿写作等内容,总分为100分,按照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成绩。
4、面试内容: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每人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言谈举止、精神面貌及岗位知识等内容,总分为100分。按照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的成绩。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附加分项:大专学历加10分,函授本科学历加15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加20分,研究生学历加30分;义务兵退伍加10分,士官退伍加15分,服兵役期间立功的加20分,退伍军人有嘉奖的加10分;中共党员加10分,入党积极分子加5分;有机动车驾照(C证以上)的加5分;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加5分。
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6、体检: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聘用单位确定体检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
7、综合考察:根据体检要求合格后,对体检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确定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综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8、递补: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体检不合格或综合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04录取聘用
录取聘用考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兰山区财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由兰山街道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街道相关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后,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由第三方劳务公司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兰山街道办事处根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工作,聘用人员应服从街道统一安排使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合同期满后,街道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05待遇
1、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基本工资2400元/月,绩效800元/月,餐补300元/月。工龄工资每年100元/月,统一缴纳五险。
2、应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免费统一服装。
3、聘用人员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4、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第三方公司代缴。
06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招考简章由兰山街道办事处和临沂市兰山区财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07附件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