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司法局招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来源:山东青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09-05 浏览

兰山区司法局招聘

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因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民调解员4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服从安排,爱岗敬业;身心健康,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

(一)人民调解员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历不做要求,年龄放宽至50周岁:(1)曾担任村(社区)工作人员;(2)曾担任企业单位管理岗位;(3)具有政法单位工作经历或调解、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经历。

(二)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社区矫正工作性质需要);

3、熟练使用电脑和办公软件;

4、同等条件下,社区矫正及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或有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聘用的。

三、薪酬待遇

1、人民调解员基本工资:2100元/月,工龄工资每年增加50元,案件补贴另外发放;

2、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基本工资2400元/月,工龄工资每年增加50元;

3、正式入职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不包括公积金);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4、工作时间执行国家政府机关作息时间(享受国家法定的所有节假日,双休,不排除临时性加班)。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笔试、面试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344号兰山财金人力资源服务302室。

4、联系电话:8079315。

5、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交复印件时,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3)报名登记表2份、诚信承诺书;

(4)近期两寸免冠彩照2张。

6、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方式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验》,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四)面试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丧失资格,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入围面试的考生需按照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进行加总,满分100分。

五、公示、体检与聘用

(一)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二)体检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单位统一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三)试用试用期2个月。

(四)录用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且无其它影响聘用问题的,劳动者与第三方劳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兰山区司法局为用工单位。 

六、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用工过程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条件者,立即终止聘用合同,一切责任由受聘人员承担。 

附件1:兰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